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: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;二是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。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,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,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复印件;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,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。合作社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,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。商标注册手续比较繁杂,加之注册时间长,因此合作社注册商标最好找专业的代理机构,通过专业人员指导,可以降低注册风险,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。
商标分类: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,清洁、擦亮、去渍及研磨用制剂,肥皂、香料、香精油,化妆品,发水,牙膏本类主要包括洗涤用品和化妆品。尤其包括:个人用除臭剂;化妆用卫生制剂。尤其不包括:清洁囱用化学制品(第一类);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用品(第一类);非个人用除臭剂(第五类);磨石或手磨砂轮(第八类)。
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:商标图样,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,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商标分类: 不属别类的纸、纸板及其制品,印刷品、装订用品,照片,文具用品,文具或家庭用粘剂,美术用品,画笔,打字机和办公用品(家具除外),教育或教学用品(仪器除外),包装用塑料物品(不属别类的),印刷铅字,印版本类主要包括纸、纸制品和办公用品。尤其包括:切纸;油印机;包装用塑料纸、塑料提兜和塑料袋。尤其不包括:某些纸制品或纸板制品(查阅按字母排队列的分类表);颜料(第二类);艺术家用手工用具(如修、雕塑剪)(第八类)。
商标注册申请程序:先对商标进行查询,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似的,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,递交申请。申请递交后的1~3个月,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(这个阶段叫形式审查阶段)。形式审查完毕后,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,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半左右。如果实质审查合格,就进入公告程序;公告期满,无人提异议的,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,下发商标注册证。
商标分类: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;工业分析与研究;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;服务类主要包括由人,个人或集体,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理论和实践服务;这些服务由诸如化学家、物理学家、工程师、计算机专家、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。尤其包括:由从事评估、估算以及从事科技领域研究与报告的工程师提供的服务;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。尤其不包括:商业研究与开发(第三十五类);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(第三十五类);与财政评估(第三十六类);采矿和石油开采(第三十七类);计算机(硬件)的安装与维修服务(第三十七类);由专业人员诸如医生、兽医和分析医生所提供的服务(第四十四类);医疗服务(第四十四类);花圈设计(第四十四类)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自核准之日起计算。有效期期满之前6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,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。续展次数不限。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申请的,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。若宽展期内仍未续展注册的,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。